各位同学: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现将2026-2027学年卓越工程师学院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包括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
2、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已办理注册手续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包括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符合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
2.符合《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合工大政发〔2026〕13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3.符合《合肥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2026年)》规定的评审条件。
三、评选办法
详见《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2026年)》。
四、评选安排
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自评表》《附件4: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
注意:证明支撑材料附后,排序应与附件3内容排序保持一致(所有支撑科研类材料须有导师核实并签字,其他类材料应提供获奖证书或由指导单位统一提供获奖名单并核实签字)。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评选的所有材料有效期为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
2.导师审核签字后,请将附件2(纸质版)、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4(电子版)、支撑材料(纸质版)于2026年9月20日前交至各班班长处,申请材料经班级评议小组核对无误后于9月22日17:00前交至德园410办公室。逾期未上交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学业奖学金申请。
3.学院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和研究生本人申请,依据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组织开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并进行公示。
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