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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合肥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2025年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5-10-24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卓越工程师产教融合培养机制,进一步落实工程硕博士培养双导师制,加强工程硕博士培养行业导师队伍建设,根据学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选聘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开展合肥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2025年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卓越工程师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行业导师。

二、选聘条件

选聘为卓越工程师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行业导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与学校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有实质性的教学或科研合作经历,联系密切,热心从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修养,自愿履行导师职责。

2.有明确的专业学位研究领域,熟悉本领域的国内外研究动态和学术、技术前沿状况,在本领域有较好的学术成果或工作成就,教学或实践经验丰富,有指导研究生进行实践活动的能力。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为所在单位中层及以上层级技术或管理人员,且目前主持(或主要参与)有经费支持的研发或工程实践项目。

4.其所在单位应在行业内具有一定代表性,能满足学校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生实践学习和职业发展的需要,具备相关专业项目、科研课题或成果转化与推广的条件。

三、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行业导师申请者填写《合肥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申请表》(附件1),提供身份证、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以及承担或参与项目等证明材料,经所在工作单位审核同意,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向卓越工程师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审核。卓越工程师学院依照条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条件达成度、申请人聘用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师德师风等严格把关,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申请者,实行“一票否决”。

3.结果公示。卓越工程师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资格评审,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4.学校认定。公示无异议或经过复核异议不成立,卓越工程师学院将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审定备案,学校发文认定。

四、相关要求

1.行业导师原则上来源于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基地或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教育部高等研究院专项等项目合作企业。

2.行业导师应根据研究生培养需要,参与实质性工作和任务,重视研究生指导过程和工作业绩考核。

3.行业导师实行聘期制管理。学校统一编号、制作行业导师聘书,由卓越工程师学院颁发。

4.申请时,行业导师按照专业学位类别填报代码及名称,卓越工程师学院涉及专业:0854 电子信息,0855机械,0856材料与化工,0858 能源动力,0859土木水利,0860生物与医药。

五、材料报送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合肥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申请表》(附件1),提交原件,本人签字、单位签字盖章;

2.申请人身份证、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以及承担或参与项目等证明材料;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1份)

以上材料于2025年11月5日前提交至卓越工程师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纸质材料交至屯溪路校区德园四楼428室或通过EMS邮寄,汇总表发送至电子邮箱:zydyy@hfut.edu.cn

联系人:卓越工程师学院 但老师,联系电话:0551-62901807

       研究生院 张老师,联系电话:0551-62901149

邮寄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193号合肥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

邮编:230009



研究生院  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5年10月24日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23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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